恩替卡韋片
通用名稱:恩替卡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203225
生產企業: 齊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恩替卡韋適用于病毒復制活躍,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療(包括代償及失代償期肝病患者)。也適用于治療2歲至<18歲慢性HBV感染代償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兒童患者,有病毒復制活躍和血清ALT水平持續升高的證據或中度至重度炎癥和或纖維化的組織學證據。其具體使用方法參見【用法用量】。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 藥品信息 | |||
| 類型 |
處方藥 |
OTC甲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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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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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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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劑型 |
丸劑(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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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恩替卡韋。 |
本品主要成分為柴胡、車前子、當歸、地黃、關木通、黃芩、龍膽、澤瀉、梔子、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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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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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企業 |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203225 |
國藥準字Z42021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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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 作用與功效 |
恩替卡韋適用于病毒復制活躍,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療(包括代償及失代償期肝病患者)。也適用于治療2歲至<18歲慢性HBV感染代償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兒童患者,有病毒復制活躍和血清ALT水平持續升高的證據或中度至重度炎癥和或纖維化的組織學證據。其具體使用方法參見【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清肝膽,利濕熱。用于肝膽濕熱,頭暈目赤,耳鳴耳聾,脅痛口苦,尿赤,濕熱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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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患者應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用恩替卡韋。恩替卡韋應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時)。推薦劑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韋,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療時發生病毒血癥或出現拉米夫定耐藥突變的患者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失代償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兒童:體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劑量應該為本品0.5mg,體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應該使用口服溶液。兒童患者的治療決定應該仔細考慮個體患者的需要,并參考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包括有價值的基線組織學信息。連續治療的長期病毒學抑制獲益必須權衡延長治療的風險,包括耐藥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現。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償性肝病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應該至少持續6個月;HBeAg陰性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續12個月。兒童患者的治療持續時間:尚不清楚最佳治療持續時間。按照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可考慮停止治療的情況如下: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達到HBVDNA不可測水平和HBeAg血清學轉換(至少間隔3-6個月的2次連續血清樣本HBeAg消失和抗-HBe陽性)后至少1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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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應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償性肝病患者的臨床研究中,可能與恩替卡韋相關的常見不同程度不良反應為頭痛(9%)、疲勞(6%)、眩暈(4%)和惡心(3%)。恩替卡韋治療期間與停藥后的肝炎急性發作也有報告(見【注意事項】和c.選擇性不良反應的描述)。其余詳見內部說明書。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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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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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藥過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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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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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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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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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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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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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該藥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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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理作用 |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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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3. 避免與腎毒性藥物合用;4. 定期監測腎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藥期間避免飲酒。 |
1. 忌煙、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 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 服藥后大便次數增多且不成形者,應酌情減量。 5. 孕婦慎用。兒童、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 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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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