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片
通用名稱:甲硝唑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2020388
生產企業: 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療腸道和腸外阿米巴病,還可以用于治療陰道滴蟲病,小袋蟲病和皮膚利什曼病,麥地那龍線蟲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 藥品信息 | |||
| 類型 |
處方藥 |
處方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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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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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格 |
0.2g |
36%:2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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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劑型 |
片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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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為甲硝唑。 |
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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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狀 |
本品為紅棕色的液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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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企業 |
Taked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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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42020388 |
注冊證號H2014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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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治療腸道和腸外阿米巴病,還可以用于治療陰道滴蟲病,小袋蟲病和皮膚利什曼病,麥地那龍線蟲感染等。 |
1.婦科:用于治療宮頸糜爛、宮頸炎、各類陰道感染(如細菌、滴蟲和霉菌引起的白帶增多)、外陰瘙癢、及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宮頸息肉切除或切片檢查后的止血,尖銳濕疣及加速電凝治療后的傷口愈合;還可用于乳腺炎的預防(乳頭皸裂的燒灼)。2.外科與皮膚科:用于皮膚傷口與病變的局部治療(如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癥等),能夠加速壞死組織的脫落,止血和促進愈合過程及用于尖銳濕疣的治療。3.耳鼻喉科:用于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癥、口腔潰瘍及扁桃體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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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腸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療程7日;腸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療程20日。 (2)賈第蟲病,一次0.4g,一日3次,療程5~10日。 (3)麥地那龍線蟲病,一次0.2g,每日3次,療程7日。 (4)小袋蟲病,一次0.2g,一日2次,療程5日。 (5)皮膚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療程10日。間隔10日后重復一療程。 (6)滴蟲病,一次0.2g,一日4次,療程7日;可同時用栓劑,每晚0.5g置入陰道內,連用7~10日。 (7)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為一療程。 2.小兒常用量: (1)阿米巴病,每日按體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為一療程。 (2)賈第蟲病,每日按體重15~25mg/kg,分3次口服,連服10日;治療麥地那龍線蟲病,小袋蟲病,滴蟲病的劑量同賈第蟲病。 (3)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體重20~50mg/kg。 |
1.婦科:(1)用于陰道沖洗時,聚甲酚磺醛溶液應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釋,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貼時則無需稀釋,通常燒灼每周進行1~2次。(2)治療前先徹底清潔宮頸及宮頸管,去除分泌物,為此可將浸有聚甲酚磺醛原液的棉簽插入宮頸管,轉動數次取出,然后再將浸有藥液的紗布塊輕輕敷貼于病變組織,持續1~3分鐘。(3)用于止血時,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無需稀釋)的棉片壓于出血部位1~2分鐘,即可達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膚科與口腔科:(1)為了終止傷口出血,可將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紗布塊壓在出血部位1~2分鐘,止血后最好擦干殘留藥液。(2)治療局部燒傷,褥瘡和肢體潰瘍也可采用同樣方法,以使其壞死組織易于脫落。這些病例若繼續使用聚甲酚磺醛凝膠則療效更佳,口腔粘膜與牙齦的病變,在使用聚甲酚磺醛溶液治療后必須徹底漱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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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應 |
15~30%病例出現不良反應,以消化道反應最為常見,包括惡心、嘔吐、食欲不振、腹部絞痛,一般不影響治療;神經系統癥狀有頭痛、眩暈,偶有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多發性神經炎等,大劑量可致抽搐。少數病例發生蕁麻疹、潮紅、瘙癢、膀胱炎、排尿困難、口中金屬味及白細胞減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后自行恢復。 |
1. 本品有時出現局部刺激癥狀(如燒灼感或疼痛)。2. 本品為高酸性物質,治療口腔病變時,可能損傷牙釉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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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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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
懷孕期間,特別是妊娠晚期,任何宮頸內治療均應避免,宮頸外和陰道燒灼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時應充分考慮藥物對母嬰的潛在危害,盡管動物試驗表明此藥無任何致畸作用,但人體試驗的結果尚未獲得,人們還不清楚哺乳期婦女的乳汁內是否會含有此藥的活性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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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用藥 |
參照用法用量。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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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藥 |
尚不明確。 |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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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理作用 | |||
| 注意事項 |
1.對診斷的干擾:本品的代謝產物可使尿液呈深紅色。2.原有肝臟疾患者劑量應減少。出現運動失調或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癥狀時應停藥。重復一個療程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厭氧菌感染合并腎功能衰竭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謝,用藥期間應戒酒,飲酒后可能出現腹痛、嘔吐、頭痛等癥狀。 |
1.本品為外用藥,切忌內服。2.經期停止治療;治療期間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處。3.本品會加速和增強修復過程,如果用藥后出現壞死組織從病灶處脫落,有時甚至是大片脫落,無需驚恐。4.本品應避免與眼部接觸。5.如果棉織物及皮革與該藥液接觸后,必須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凈。6.所有治療用具使用后均應在水中浸泡(必要時加入1-2%的氫氧化鈉)。7.出現不良反應較嚴重時,應停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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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物相互作用 | |||


